最新!四川省生态环境厅5个监察专员办公室正式挂牌
四川在线记者 殷鹏
12月7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五个监察专员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记者了解到,五个监察专员办公室均为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派出行政机构。
其中,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第一监察专员办公室,驻地成都市,管辖区域为成都、德阳、遂宁、雅安、眉山、资阳等地;第二监察专员办公室,驻地宜宾市,管辖区域为宜宾、自贡、泸州、内江、乐山等地;第三监察专员办公室,驻地南充市,管辖区域为南充、广安、达州、巴中等地;第四监察专员办公室,驻地绵阳市,管辖区域为绵阳、广元、阿坝等地;第五监察专员办公室,驻地凉山州西昌市,管辖区域为攀枝花、甘孜、凉山等地。
五个监察专员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承担管辖区域内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根据授权承担管辖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落实生态环境监察和督察要求,监督检查管辖区域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划等执行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以及区域环境质量责任落实情况;统筹管辖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完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工作。此外,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四川省生态环境监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对各监察专员办公室开展生态环境监察工作负有指导职责。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监察专员办公室的设立,进一步健全了全省生态环境督察体系。此前,在上收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环境监察职能后,四川已经在相关领域进行积极探索,例如探索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制度,在省厅领导班子成员中增设环保总监、在省厅内设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等。
据悉,为保障五个派驻监察专员办顺利运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综合考量、反复酝酿确定负责人人选,并充分结合全省开展的业务能力大练兵活动,举办标兵能手竞赛,通过系列考核,层层选拔,最终还将从岗位能手和业务标兵中再挑选出精兵强充实到监察专员办岗位。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