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美丽乡村建设“双千工程”规划要求,近日,省财政厅、省农改办确定巴中市9个村为2014年度省级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省、市、县(区)财政按比例给予每村30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确定14个村为2014年度市、县级美丽乡村试点村,由市、县(区)自行补助每村200万元以内财政资金。
目前,巴中市各县(区)按照“村民议定有意愿、产业发展有支撑、公共设施有基础、人口聚居有潜力、耕读文化有传承”的要求,严格按照竞争立项办法择优确定试点村。(巴中市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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