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获省级资金专项支持33个新村建设

31.03.2015  12:09

  近日,省财政厅专项下达我市新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3400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全市33个新村聚居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范围覆盖三区两县。

  据了解,2015年,省财政厅向我市下达了至少33个新村聚居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任务,其中,东区4个、西区4个、仁和区11个、米易县8个、盐边县6个。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到位,为我市加快推进新村聚居点建设提供了强力支撑,项目实施后,可进一步提升项目区的人居环境及公共服务设施水平。  

  目前,各县(区)围绕“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目标,按照“新村建设整体性安排和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原则,有序编制今年实施的新村建设方案。建设规划将坚持“三打破、三提高”,突出以产业为支撑,注重与农村危房改造和洪涝地质灾害灾后重建等民生工程相结合,保持农村特色和田园风光,体现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