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营业税
25.10.2013 17:02
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对有关营业税政策问题进行了明确:自2011年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营业税。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消息来源:人民日报)
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25.10.2013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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