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政策关口 优化服务流程
08.08.2014 17:16
本文来源: 卫生厅
雅安日报讯 6日,我市《关于落实单独两孩政策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要求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过程中,要严把政策关口,严查违法生育行为。同时,要优化办证流程,拓展服务内容,多举措深化优质服务。
今年3月20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将原第十四条第二项“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标志着“单独两孩”政策在四川正式实施。我市与四川省同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4月1日上午,我市发出第一个“单独两孩”生育证,从申请到领证仅8天。
《意见》指出,要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坚持“个人申请、村(居)初审、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县(区)审批”的程序,执行生育政策公平、公正、合法。把好资格审查、审批办证、资料归档等关口,坚持照顾再生育对象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杜绝乱开口子违法审批行为发生,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获取生育证的,一经查实,依法撤销二孩生育证,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做好政策衔接,严格查处生育政策调整前的违法生育行为,及时收回注销已批准照顾再生育夫妇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享受独生子女及其父母优待奖励等优惠政策。
在办证服务上,要尽量优化。按照“一改、三减少、四取消”要求,即将原来申请人书面申请,改为网上申请预约;减少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减少计生部门的审批时限、减少公示时间;对申请人情况清楚的,取消乡镇街道计生机构对申请人作调查笔录程序、取消对批准后的申请人下达“批准再生育决定书”和送达“批准再生育决定书”程序、取消《生育证》的有效年度的规定、取消基层附加不合理的再生育审批程序,简化办事程序,严控办证时限,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审批工作。
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不等于放松计划生育工作。《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全面落实计划生育“三个不变、四个到位”要求。
目前,正值卫生计生机构改革和灾后科学重建之际,我市将整合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以现居地为主的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推进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此外,我市还将推进优生促进工程,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探索老龄人口服务新举措。
据统计显示,截至8月7日,全市单独两孩《生育证》网上预约556例,已处理547例,处理率为98.38%。已办证1072个,其中,现场办理770个,预约办理302个。
记者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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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根据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单独家庭可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一方是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即无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
(二)夫妻一方是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其兄弟姐妹均在生育前死亡的。即死亡的兄弟姐妹在死亡前无生育行为。
(三)夫妻一方是父母合法收养或由依法设立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的。
符合“单独两孩”申请再生育的,除女方年龄在30周岁以上外,应当有4年间隔时间。
办理流程
(一)办理地点和所需材料。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军人的持《军官证》或《士兵证》)、户口薄、结婚证和单独一方的独生子女相关证明材料,到女方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进行现场申请。
(二)办理时限。从乡(镇、街道)计生办现场受理申请之日起,到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核、批准止,不超过22个工作日。
网上预约
符合条件的夫妻还可登陆“四川省计生网上便民服务平台—单独两孩政策预约审批子系统(网址:12356.scpip.cn)”进行网上预约,根据网站的提示短信,再到女方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现场申请办理。
本文来源: 卫生厅
08.08.2014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