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严厉打击证券期货领域等犯罪

25.01.2016  06:59

  综合新华社电  针对当前经济金融领域犯罪多发态势,公安机关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集中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严厉防范、严厉打击证券期货领域、地下钱庄、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坚决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和金融管理秩序。

  这是记者从23日至24日在京召开的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获悉的。

   一些网络借贷平台非法集资

  据了解,2015年我国金融犯罪案件频发,一些网络借贷平台由于缺乏标准、缺乏监管,极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以高息回报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p2p、融资担保等领域非法集资犯罪呈井喷式爆发,去年上升48.8%。

  针对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全面落实打击犯罪新机制,集中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打击治理电信诈骗犯罪专项行动,统筹网上网下、境内境外,着力提升整体打防效能。

  推出28项措施简化流程方便办事创业

  会议提出,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各种证明和收费项目。

  近日公安部推出了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28项措施,下一步还将就改进和规范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出台具体意见,分别取消一批、规范一批。

  2016,公安改革将为我们带来什么?

   1  打击犯罪能力更强大

  ●“一大体系”确定明确时间表

  一大体系,就是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各地力争在三五年内编织起全方位有效覆盖、全天候发挥作用、立体化高效运行的公共安全防护网。

  ●着力健全“三大机制

  三大机制,分别是情报信息主导的警务指挥机制、合成作战的警务合作机制、一体运行的打防管控机制。

  三大机制中,健全完善合成作战的警务合作机制就是要锻造打击违法犯罪的利器。具体而言,即进一步完善部门合作、警种合作、区域合作、国际合作等警务合作机制,建立健全办理跨国案件扁平化对接机制。

   2  便民利民措施更多

  ●重点抓好户籍制度、驾考制度、出入境等改革政策措施的实施

  其中的“重头戏”,就是推动户籍制度和居住证制度改革政策“双落地”,充分释放居住证制度的含金量,让那些在城里打拼的人们“住得下、留得住、有希望、有奔头”。

  ●全面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各种证明和收费项目

  下一步,还将就改进和规范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出台具体意见,分别取消一批、规范一批。

   3  更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办案

  ●防范冤假错案

  紧紧围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适应证据裁判规则要求的证据收集工作机制,合理确定统一的证据标准,健全常见多发案件和大要案件的证据指 引和证据规则,确保侦查的案件事实证据和诉讼程序经得起法律检验。各地公安机关要落实好已经出台的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受案立案、涉案财物管理等系列制 度规定。

  ●冤假错案终身追责

  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冤假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努力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执法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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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检:突出打击非法吸储、集资诈骗

  新京报讯  (记者王梦遥)昨天,为期两日的全国检察长会议在北京闭幕。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检察机关将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重点查办和预防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职务犯罪。

  此外,曹建明在检察长会议上强调,要健全和落实冤错案件发现报告、审查指导、督促纠正、依法赔偿机制;健全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审查制度;对从办案和申诉中发现可能存在错误的案件,既要规范监督、理性监督,又要敢于监督、依法监督,不拖延不推诿,实事求是、敢于纠错。

   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犯罪

  会议上,曹建明强调,坚决查办危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重大经济政策实施、影响重大改革举措落实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办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中的职务犯罪, 坚决查办国企改制重组、产权交易、投资并购、招标投标中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办社会事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

  曹建明在会上指出,严肃查处和积极预防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等犯罪。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加大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力度。建立打击行贿犯罪常态化机制,重点查处围猎干部、主动行贿、情节恶劣的犯罪分子。

  对于逃往国外的犯罪分子,检察机关也将严格执行职务犯罪嫌疑人潜逃境外案件逐级备案报告制度,实时更新外逃嫌疑人数据库。切实增强防逃意识,完善线索管理与初查、侦查等环节保密措施,加强对涉案人员的财产监控,健全防逃预警体系。

   依法惩治内幕交易等证券期货犯罪

  曹建明在会议上指出,检察机关也要依法惩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要突出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破坏市场秩序和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犯罪,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

  曹建明还表示,针对金融领域风险聚集上升的新特点,检察机关要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正确区分金融创新与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的界限;依法惩治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等证券期货犯罪,切实维护资本市场运营秩序。

  此外,还将坚决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依法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责任编辑:孙爱林 SN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