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强基工程专项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单个项目专项资金补助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近日,工信部、财政部联合出台了《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工业转型升级强基工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将充分发挥企业在创新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工业基础能力提升体系。加强政府在宏观调控、组织协调和政策促进等方面作用,完善政策措施,营造有利于加强提升基础能力的发展环境,同时,以政府投资引导社会资本向工业基础领域倾斜,加大对工业基础能力提升的支持力度。
《通知》明确,强基工程专项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单个项目专项资金补助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本专项资金。此外,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内的优势企业优先支持。
《通知》提出,专项资金将按照《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567号)管理,主要用于项目的仪器仪表、设备及软硬件工具、信息资料的购置更新、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与改造、试验费、材料费、燃料动力费等支出,不得用于上述用项以外的其他方面支出。
此前,工信部规划司副司长李北光接受采访时表示,财政每年将投入7亿元人民币用于支持材料、工艺、零部件元器件,及基础产业技术推进。他表示,这7亿资金是引导资金,除此之外,地方还将有一些配套资金。
两部门推进工业强基工程 -
成都15:04 21.05.2015 中小企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