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区法院推行“轻刑快办”立案、判决当天搞定
25.04.2016 18:40
本文来源: Sichuan.Scol.Com.Cn
四川在线眉山频道讯(石剑 记者 王琴)“‘轻刑快办’缩短了办案时间,提高了诉讼效率”。近日,东坡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刘某某涉嫌危险驾驶一案,该案当日立案、当日审结、当日出具判决书。
轻微刑事案件速审机制
案件回顾
2016年3月27日晚,被告人刘某某饮酒后驾驶牌号为川ZFD032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行驶至眉山市东坡区广济乡济光村8组路段时,与被害人杨某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致使杨某某受伤发生交通事故。经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直属一大队事故认定:在此次事故中被告人刘某某负全部责任,且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严重超标,其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刘某某自愿认罪,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最终,法院鉴于其犯罪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小,悔罪态度好,东坡区人民法院根据《眉山市东坡区开展刑事案件速办机制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的要求对本案依照速办机制进行了审理。
据了解,东坡区法院从2016年4月开始,联合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出台了《眉山市东坡区开展刑事案件速办机制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规定在东坡区辖区内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且被告人没有异议并同意适用速办机制开庭审理的案件,进入简易审理的“快速通道”,大大缩短了办案时间,提高了诉讼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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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4.2016 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