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区对寄宿制学校进行补助

08.11.2013  10:22
近日,从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局获悉,为了切实改善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学校住宿条件,科学规范寄宿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从 2013 年起,东坡区委、区政府设立专项经费,以寄宿学生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对开展学生寄宿工作的学校,进行经费补助。 据区教育局负责人介绍,从2009年春季起,该区全面取消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住宿费后,因学生住宿产生的电费、水费、设施购置和维修费、生活教师工资等管理费用便失去了来源,学校经费特别紧张,教师负担沉重,寄宿工作正常运转十分困难。为维持正常运转,各学校普遍采用公用经费开支,使学校原本紧张的公用经费捉襟见肘、难以为继,造成了学校普遍存在“住得越多、亏得越多”的寄宿怪圈,很多学校都在打算取消学生住宿,学生就学受到了极大影响,造成个别学生辍学的情况。 今年 7 月,东坡区委、区政府主要分管教育的负责人,多次深入学校、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当了解到学生寄宿条件差,经费紧张、缺乏管理人员的情况后,区委、区政府当即决定,设立专项经费,对寄宿学校进行经费补助,解决学校燃眉之急。同时,还决定出台寄宿制学校建设与管理办法、规定,明确规定寄宿学校基本条件和学生寄宿条件,严禁寄宿条件和寄宿条件不达标学校私自安排学生寄宿。 在进一步的采访中了解,东坡区委、区政府坚持把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本要求,在教育工作上坚持做到“五优先”:教育工作优先考虑,教育经费优先落实,教育项目优先安排,教师待遇优先落实,教育问题优先解决。特别是在教育经费安排使用上,以促进公平为重点,将教育经费重点向农村地区、薄弱学校倾斜。据了解,该区完善了农村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每年生均公用经费不足10万元的,按10万元标准补足,同时对农村高中每年每所给予10万元的运行经费。该区还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对农村学校每年每所落实校舍维修经费5万元。 (周加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