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单位专门开会研究如何违规吃喝被处分
本报讯 “我错误地认为,套取的资金是用于公务支出,我个人一没贪二没占,应该不算违纪。”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面对纪律审查人员耐心细致的党纪教育,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石盖塘卫生院院长何政终于低下了头。
今年8月,有群众向北湖区纪委举报石盖塘卫生院虚列开支套取公款问题。北湖区纪委立即组建调查组调查核实。
经查,2014年5月至2016年4月,石盖塘卫生院先后从行政账上套取资金10.1496万元用于违规接待和工作协调。
事情得从2014年说起。当年2月,为解决违规接待产生的费用,石盖塘卫生院院长何政先后主持召开了院委会会议和院领导班子会议。会议最后决定以思远饭店、金玉堂饭店2家饭店作为卫生院公务接待定点用餐饭店,并提出在饭店消费满1800元左右,由饭店老板将消费签单票据交给卫生院财务人员廖兰芝。何政与副院长李华成、刘培训、胡桂兰等4人审核签字后,由廖兰芝虚造卫生院临聘职工工资表,以发放工资的名义套取资金来支付饭店消费款项。2014年11月至2016年4月,廖兰芝以这一方式共套取资金3.06万元,均用于单位招待。
2014年5月至2016年3月,该院由廖兰芝经办,通过多开印刷品、办公用品、维修费等项目发票的形式,套取公款70896元,用于支付违规接待和协调工作产生的费用。2015年初,又用多开发票套取的现金1.2万元购买特产,向与卫生院有业务往来的企业送礼。
最终,何政等4人因违反廉洁纪律被给予纪律处分。何政、刘培训、胡桂兰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廖兰芝被给予批评教育处理。李华成因在组织立案调查期间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调查,删除医院收入记账管理系统数据,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在规范公务消费的重重禁令之下,石盖塘卫生院领导班子成员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公款虽然没有落入个人腰包,但改变不了其行为的违纪性质。”北湖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邝东君说。(刘训忠)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