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60万豪车停专用车位早上车被盗 酒店称不承担责任
今年2月2日晚上10点,杜女士驾驶一辆英菲尼迪越野车到成华西街一家酒店入住。杜女士称:酒店保安人员引导她将车停在酒店门前的公共道路上,她一再询问是否安全,酒店工作人员承诺绝对安全,并表示这是酒店专用停车位,夜间有专人看守及闭路电视监控。但第二天早上她起床发现,价值近60万元的英菲尼迪越野车被盗,而酒店方否认事发处停车是其工作人员安排。
在杜女士之前,李先生驾驶一辆黑色广州本田歌诗图入住九里堤南路某酒店,李称按酒店工作人员指引停至酒店门外道路边“酒店专用停车位”,并做出了安全承诺。但一觉醒来,车还是不见了。
记者注意到,两起酒店门前停车被盗索赔案,酒店方均称停车地点不是酒店的停车位,属于公共街道,不属于酒店管理范围,双方没有形成车辆保管合同关系,因此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记者了解到,经过近一年的索赔,目前李先生的案子已经有了结果。而杜女士的这起旅店服务合同纠纷案已经开庭两次,尚无结果。
法院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酒店方知晓并指引其停放车辆的事实,李先生的陈述只是单方面说法,停车区域也不是酒店专属封闭停车场,而是无车位标识的位置。作为驾驶员应该知道何处能够停放车辆,故双方未建立旅店服务合同关系。因李未将车交给酒店保管,也未将车停放在专用停车场,对车辆被盗负有主要过错,应该承担80%责任。酒店在门口摆放“免费停车”灯箱广告,对于车辆被盗属于履行附随义务存在瑕疵,应承担20%责任。
前晚记者前往事发酒店及周边调查发现,有多家酒店门外非有人看守区域停放着过夜车辆。
律师提醒
酒店停车需索凭据
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吴顺文律师认为:通过这两个案例,我们发现车辆被盗的位置均是在非正规停车场和停车位。就算李先生和杜女士所述停车经过属实,就算不出事,风险也很大。一旦车辆被盗,因为仅是单方面陈述,在注重证据的法庭上也难以被采信。
吴律师提醒:入住酒店,只能将车停放在酒店封闭的停车场并确定有人看守、索取停车凭证;无论何种情况,绝对不能把车停放在无人看守的路边过夜;如果所住酒店没有停车场,必须将车停放在有人看守的社会停车场,并索取停车凭证;有代客泊车服务的酒店,应该和酒店签署书面车辆保管协议。(记者 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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