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减税力度今年有望继续加大 中小企受益匪浅
08.01.2014 10:47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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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优化税制结构
“营改增”是2013年结构性减税的重要抓手。从2012年1月1日起,“营改增”在上海市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施试点,并渐次扩大到北京、江苏、安徽等9个省(直辖市)。2013年8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在其余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推行。
“营改增”成效显著。全国企业2013年因“营改增”减轻税负约1400亿元;从制度上,有效解决了重复征税问题,小微企业成为最大受益者;给服务业带来减轻企业税负、扩大业务领域等多重利好;有利于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更新设备和扩大投资的积极性大幅提升。
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认为,“营改增”改革试点实现了从“道道征税、全额征税”向“道道征税、道道抵扣”的转变,优化了税制结构,从而为经济发展创造了更好的税制环境,对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三次产业分工、融合与发展,实现服务业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对接等都将发挥积极效应。
其他减税政策让社会各个层面都获益匪浅。销售额(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小微企业从2013年8月1日起免交增值税和营业税,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得到实惠,直接关系到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对贸易企业,九类跨境应税服务免缴增值税;企业研发费税前扣除范围扩大,鼓励企业加强科技研发;对股民,股息红利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对上海自贸区,实施了一揽子税收优惠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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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
结构性减税对进一步激发经济活力意义重大。专家指出,当今世界经济处于复苏过程中,各国都在进行经济结构调整,中小企业在其中压力较大,需通过减轻税负轻装上阵。而且,在整个市场需求低迷时,减税可以放水养鱼,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加强产业升级换代。很多国家在此情况下都通过减税来刺激经济。
对中国而言,经济开始企稳回升,进一步减税有利于增加老百姓的购买力,扩大内需;有利于中小企业养精蓄锐扩大发展规模,增加就业,整个社会经济因活力被激发而逐步走向繁荣。
贾康认为,结构性减税是激发市场主体“两创”活力并以经济杠杆引导结构优化、方式转变的代表性机制之一。税外负担的减轻需与减税相互结合与协调。税制的总体优化需在远景上按现代社会、现代国家发展目标模式,近景上适应各发展具体阶段上的要求与制约,纳入财政、经济、行政和政治体制配套改革,积极有序推进。
在减少政府干预、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方面,减税能起到重要作用。业内人士指出,加大减税规模是减少政府干预的最好办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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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改革进入“深水区”
专家指出,从总量性政策向结构性政策的转变来看,2014年结构性减税力度会越来越大。
“营改增”在2014年将继续释放改革红利。从今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了“营改增”试点。目前,“营改增”已进入深化改革阶段,其在减税效应方面逐渐显现出了结构性变化。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认为,改革会触及更多群体的利益,进而造成利益集团的博弈与抗衡。这恰恰反映出了财税改革进入“深水区”后所面临的艰难性和复杂性。
对于其他税种的改革,刘尚希表示,资源税和消费税改革在2014年可能真正启动。而与房地产相关的税种改革,比如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以及房产税,则需要综合和统一考虑,很难说在2014年就能全部改革到位。
“目前我国已属于中等收入国家,现有税制结构应进一步减少间接税,增加直接税。应借助新一轮财税改革,进一步推进省以下分税制改革,推进行政级次的扁平化,从五级变成省市县3个层级,做到每一级政府政权体系在事权上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并具体落实到支出责任的明细单上。”刘尚希认为。 (罗兰)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08.01.2014 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