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的通知

29.12.2017  02:26

 

各代理机构、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

为进一步满足专利缴费需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开发了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补充系统),专用于缴费人通过网上提交专利缴费的明细信息,以解决缴费信息填报不便、传送不及时不安全,接收处理自动化程度低、费用信息匹配周期长等相关问题。成都代办处根据国知局的部署,定于2018年1月1日开展此项业务,现就开通此项业务做如下要求:

一、可通过网上提交专利缴费信息的缴费方式

本系统提供银行汇款、邮局汇款及窗口面交等三种缴费方式的专利缴费信息补充及管理功能。

(网址: http://fee.sipo.gov.cn/ ;同时网站提供Android版本的手机APP下载)

二、在网上提交专利费用信息的时限

1、银行汇款及邮局汇款:费用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时,应当在汇款当日最迟不超过第二日通过信息补充系统补充。

2、窗口面交:费用直接在成都代办处窗口缴纳的,应当在缴费当天通过信息补充系统填写缴费信息。

三.使用信息补充系统的缴费流程

办理面交现金及POS刷卡缴费业务,首先在信息补充系统的“窗口缴费信息填写”模板中填写缴费信息,并生成“订单”,缴费人持订单号在缴费窗口办理缴费业务。

通过银行和邮局汇款缴费的,首先在信息补充系统的“银行补充缴费信息填写”和“邮局补充缴费信息填写”模板填写缴费信息,并生成“订单”,缴费人把系统生成的订单通过邮箱([email protected])传至成都代办处,或者持订单号在缴费窗口办理缴费业务。

四. 成都代办处在办事大厅设置专利缴费信息填报自助机,专用于缴费信息网上填报;对使用信息补充系统缴费的,成都代办处将优先办理。

五. 自2018年1月1日起,成都代办处停止使用“缴费清单”填写缴费信息。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成都代办处

            2017年12月28日

 

通 知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关于2017年度专利收费结账工作通知》要求,为做好专利收费的年度结算工作,同时配合开户银行开展年度结算,我处定于12月29日下午13:00-17:00暂停现金,银行卡收费。期间,申请人如需办理缴费业务可通过中国电子申请网或银行汇款方式缴纳(银行汇款需当日将缴费明细发送至邮箱scipsc@163.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