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文明驾驶: 你就是“马路杀手”

30.10.2014  17:23

 

  本网讯( 记者   张利娟)近年来,巴城机动车辆迅猛增多,很多人不文明驾驶、违法载人载物导致道路交通事故日渐频繁。

  记者历时两周,在巴城江南滨河路、后河桥、小东门等多个车流量较大的路段蹲点观察,发现违规载人载物的现象比较严重。

 

  镜头一:

  电动车危险载物

  10月22日,一位民警在柳津桥头拦下了一辆违法载货的电动车。记者看到,电动车后座上放着一个超大号的纸箱,车前面踩脚的地方也同样摆着一个大箱子。由于所载的货物太重,加之驾驶员无处踩脚,只能将脚拖行在地上滑行前进。在民警要求驾驶员下车时,骑电瓶车的中年男子吃力地下了车。民警说:“电动车带这么多货物行驶,非常危险,而且极易引发系列交通事故。”记者观察发现,在巴城,电动自行车危险载物的现象非常普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时,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记者蹲点发现,不少摩托车驾驶员没有戴头盔行驶在大街上。

 

  镜头二:

  人车混装,危险

  10月12日,在祠堂街通往二环路的路口,交警拦下一辆面包车。该辆面包车对车内进行了改装,人货混装,其中包括危险物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和“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均属于违法行为。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镜头三:

  电动三轮车、摩托车超载

  在巴城各路段,会经常看到三轮车或两轮摩托车载满货物,像一座“小山”,在大街小巷穿梭。一些快递员、送水工等,为了一次性装完顺道货物,超载现象比较严重。

 

  镜头四:

  运输钢筋等超长货物

  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中心了解到,近年来,钢筋等的超长运输也多次引发交通事故。今年8月,在南坝一路段的十字路口,一辆载有钢筋的拖拉机在等待红灯停车时,后面的车辆因刹车不及时,前方车辆的钢筋插入小车的副驾驶,好在未造成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