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花钱上瘾贪图虚荣 坑蒙拐骗到处借钱
女子花钱上瘾贪图虚荣 坑蒙拐骗到处借钱
大至贷款,小至菜肉,只要能“借”的东西她都尝试过。然而,吃惯好的用惯高档东西的她,为了潇洒越来越胆大,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还欺骗三位朋友做担保从银行贷款30万元用于消费。10月9日,已经入狱服刑的山东烟台福山女子王丽(化名),在监狱内再次面对法官的宣判时,直接表示自己无力偿还贷款甘愿继续坐牢,而她的三位担保人则被判承担偿还30万元贷款。
贪图虚荣,借钱连卖菜的商贩也不放过
现年40岁的王丽是烟台福山人,入狱前在某街道办事处工作,因感情不和与丈夫离婚多年,独自带着儿子生活。离婚后,本来花钱就大手大脚的王丽,每月赚的工资根本不够自己花销。由于贪图虚荣,王丽对自己日常开销从不算计,导致她没钱时就赊账。
“她提前消费的观念让人吃惊,花钱如流水。”曾借款给王丽的朋友告诉记者,王丽虽然是个女的,但是“坑蒙拐骗”用在她身上一点不为过。从2012年开始,王丽为了满足自己的消费,不断地向朋友伸手借钱。
“就连卖猪肉的都欠了好几千块钱。”王丽的朋友告诉记者,只要是认识的,哪怕只见过一面的人,她都可想出办法向他们借钱花。王丽入狱前曾有多人到她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要钱、追账,小到卖菜卖猪肉的商贩,大到银行的贷款。
钱越借越多,王丽已无力偿还,只得四处隐藏,以躲避朋友的追债。直到这时,同事们才“恍然大悟”,平时出手阔绰打扮入时的王丽,原来是个骗人钱财的“假大款”。找不到人又要不回钱,被骗者只得选择报案。最终,王丽被警方抓获,后被法院以涉嫌经济犯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无钱消费,找朋友担保从银行贷30万
王丽入狱前还曾向烟台福山区某商业银行贷款,因迟迟未偿还贷款,入狱后便被该银行起诉到法院,为此,烟台福山区法院民二庭依法受理了王丽金融合同纠纷一案,并确定该案在山东省女子监狱内开庭审理。
10月9日,记者在山东省女子监狱见到穿着一身囚服的王丽时,她的精神状态看上去很差,与姣好的面容形成强烈的反差。提审法官告诉记者,王丽入狱前曾向烟台福山区某银行贷款30万元,她因之前诈骗入狱,这笔钱也迟迟不能偿还,法院要求王丽三名担保人李某、张某、徐某对王某欠款承担连带责任。
“那段时间总没钱花,脑子就想到银行贷款。”王丽说,她通过打听朋友得知,向银行借款必须要找担保人,于是就找到自己的三位朋友,称自己想做生意准备向银行借款,但需要担保人签字。朋友看王丽平时人挺好,而且有正当的工作,于是就爽快地答应了。
2012年8月9日,王丽以贷款做生意为名,与烟台福山区某商业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该商业银行借给王丽本金人民币30万元。“当时没有多想就去银行帮王丽把字签了。”王丽的三位担保人告诉记者。
拿到这30万元后,王丽迅速感觉自己膨胀了。虽合同上约定她应按季结息,由于花的比赚的多,王丽只向银行还了一次款。“钱花的太快了,只还了一个月,之后就再也没有还过。”王丽说。
30万元很快就花完了,花钱成瘾的她告诉记者,钱花光后她并没有害怕,而是想到再去银行贷款。“让朋友贷款,我给他作担保。”王丽把想法说给朋友听后,没想到朋友痛快地答应,王丽还保证等钱到位后一定一次性还给朋友。
“这次借的不多,就5万元。”就这样,王丽第二次轻松地从朋友那里搞到5万元。钱花得这么快,都干什么了?王丽说她不好赌也不做生意,借来的钱都用来买名牌包、高档时装,出入高级会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