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商摇号抽查企业公示信息
11月18日,全国首批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在上海启动。上海市工商局对上海自贸试验区内10477户已完成2013年度公示的企业,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抽取315户企业进行年报公示信息检查。
据悉,这是上海市工商局在全国率先开展的又一项重大管理制度创新,通过独立计算机上的摇号软件,根据企业注册号进行随机摇号,确定检查名单。摇号结果数据交鉴定机构刻制光盘作数据保全并出具鉴定报告,抽取过程经公证处公证。
本次抽查对象,是上海自贸试验区内的上市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以及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公司,包括实行认缴制后认缴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或者全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还有从事金融、证券、期货、保险、投资、担保、验资、评估、小额贷款、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留学中介、教育培训(咨询)、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废旧物资收购、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经营活动的公司制企业,共计4422户。
按照定向抽查的原则,市工商局抽取了133户,检查时间自2015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对其余6055户企业,不定向抽取了182户,检查时间自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本次抽查工作根据“谁登记、谁检查”的原则,由企业注册地所辖工商所具体实施。抽查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并根据抽查的需要委托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法定专业机构开展咨询、审计、验资、评估等工作,还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按照规定,企业检查结果将通过上海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号、检查机关、抽查时间、检查结果。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未按规定公示即时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等3种违法违规情形的,将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