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从严惩处三类毒犯 铲除毒品犯罪背后“保护伞”

01.03.2014  00:05

四川新闻网成都2月28日讯(记者 时凡) 针对近年来办理的毒品案件和当前的形势,今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首次召开全省加强毒品犯罪案件办理工作会,研究部署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毒品案件办理工作。

会议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严防、高压威慑态势,形成全省检察机关打击和预防毒品犯罪的整体合力,从严惩处三类毒品犯罪分子,严肃查处与毒品犯罪相关的职务犯罪,努力铲除毒品犯罪背后的“保护伞”。

毒品犯罪上升明显 重点打击三类毒犯

会议通报了去年全省检察机关依法从快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共批捕毒品犯罪案件5000余件6000余人,起诉5000余件6000余人。其中去年全省批捕的毒品犯罪案件数和嫌疑人数同比均呈两位数上升,起诉的毒品犯罪案件数和被告人数同比分别上升33%和26%。

四川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晓勇强调,要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严防、高压威慑态势,突出打击重点,对以下三类毒品犯罪分子从严惩处。毒枭、职业毒贩、再犯、累犯、主犯、教唆利用特殊人群贩运毒品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具有将毒品走私入境,多次、大量或者向多人贩卖,诱使多人吸毒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具有武装掩护、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者逮捕,或者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

合成毒品蔓延快 分区域确定打击重点

会议通报,近几年我省毒品犯罪还出现了一些新特点。合成毒品滥用蔓延很快,仅2011、2012两年就新发现录入吸食合成毒品人员上万人,年均增幅非常大。而吸食合成毒品人员逐步从社会闲散人员向企业员工、个体老板、演艺人员等阶层蔓延,带来“毒驾”、自伤自残、恶性暴力等案件、事件不断增多,社会影响明显增大。

针对这一新特点,各地检察机关根据当地毒品犯罪的特点,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打击毒品犯罪案件的实施意见,省检察院在会上要求在打击毒品犯罪时要突出重点。成都及其周边地区检察机关要加大对合成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努力遏制合成毒品犯罪的蔓延。攀枝花、凉山、宜宾、泸州、甘孜等地检察机关和成铁检察机关要以防止毒品内渗外流为重点,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成铁公安机关开展堵源截流工作。

加强法律监督 强化立案监督和追诉

会议通报,去年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公诉部门共监督立案172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49份、检察建议34份,纠正漏罪漏犯120起(人),提出抗诉25件,其中支持抗诉11件,已获改判5件。

罗春梅副检察长强调,今后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公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捕诉协作,切实监督纠正毒品犯罪案件侦查活动中的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不依法取证、违法发还涉案物品等行为;要强化立案监督和追诉工作,要通过提前介入,邀请侦查人员旁听庭审、出庭作证等途径,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强化侦查取证工作,切实提高办案质量,确保打击效果。

铲除“保护伞” 严查与毒品犯罪相关的职务犯罪

会议还通报了一起检察机关查处的与毒品犯罪相关的职务犯罪。洪雅县检察院去年立案查处了眉山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原支队长万某受贿案,该被告人利用职务之便为涉毒人员假立功提供帮助,收受其财物3万元,目前已被判处刑罚。

四川省检察院明确要求,各地各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公诉部门要加大审查力度,高度重视对毒品犯罪案件涉案财物处理、量刑异常等问题以及被告人自首、立功的审查监督,高度重视毒品犯罪分子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检举,及时发现并向自侦部门移送职务犯罪线索,严厉打击与毒品犯罪相关的职务犯罪,铲除毒品犯罪背后的“保护伞”,努力在禁毒工作中形成“执法如山、扬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