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地税着力“三化”深入推进涉税信用机制建设
巴中市地税局认真梳理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省局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全面深化涉税信用机制建设,不断推进诚信纳税体系建设,明确了抓手,突出了载体,把住了重点。
一是深化诚信纳税机制建设。认真梳理落实上级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文件制度,结合行业特点,明确抓手、突出载体、把住重点,制订《巴中市地方税务局诚信纳税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出台《诚信纳税体系建设任务分工表》,突出“完善组织保障架构、加强诚信纳税宣传、强化纳税信用管理、全面推进试点改革、加强部门联动协作、持续深化结果运用”六大重点任务。尤其是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部门联动和社会协同监管等工作纳入诚信纳税体系建设。
二是细化信用评价制度体系。针对全国税务系统只有企业纳税人信用评价制度而无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的实际,率先在全省试点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工作,制定《自然人纳税信用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制发《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和《业务学习操作指南》,对13大类29小类节点工作,细化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
三是强化信用部门联动机制。在全市率先倡导并推进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联动机制,与市发改委、人行、银监、工商等部门分别签订了《部门联动合作协议》,加强多部门的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建设,完善企业、个体、自然人纳税信用记录,推进了纳税信用与商业信用、金融信用、政务信用等其他社会信用联动管理。同时,我局积极牵头,与国税、法院、公安、人行、工商等有关部门共同草拟《建立税收违法“黑名单”并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对个人欠税3万元以上,企业、其他组织及中介机构欠税20万元以上的当事人列为联合惩戒的对象,采取了媒体公布税收违法案件信息、限制出境、限制部分高消费行为、严格融资授信、限制担任职务、降低纳税信用级别等严厉惩戒举措。目前已对19名欠税企业法人代表纳入黑名单管理,由公安机关实施限制出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