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县地税局采取三举措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

04.11.2014  12:01
      隆昌县地税局高度关注小微企业发展,认真解读新政策,积极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将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纳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作为提高纳税服务的重要举措。截至10月30日,全县已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户数达到241户,优惠所得税额近40万元。 
      一是积极排查,落实优惠。对全县辖区内地税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进行逐户排查。对符合条件的查账征收、定率征收、定额征收小型微利企业全部按照文件要求优惠到位。
      二是严格程序,规范文书。已发出近500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宣传告知书》。对符合优惠条件的小微企业,分类收集《小型微利企业税收政策知晓确认书》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动放弃确认书》。
      三是加强征管,促进落实。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不论是查账征收或是定额征收的纳税人,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针对开票征税定率管理的小微企业,该局出台相应办法,确定企业备案后可享受10%的低税率,待年度终了30日内进行税收结算。同时,加强税收管理员对各项报表的填报辅导,确保小微企业及时享受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