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一男子接妻不成 一时冲动打伤岳父 获罪免刑
18.06.2014 13:02
本文来源: Sichuan.Scol.Com.Cn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简小利)生活中,夫妻俩吵架,妻子赌气回娘家,丈夫前去岳父家接人的现象屡见不鲜。本是一桩鸡毛蒜皮的小事,却因何伟一时冲动,闹上了刑事审判庭。近日,营山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案,女婿何伟打伤岳父杜洪波,构成故意伤害罪。
2014年4月15日,何伟与妻子杜娟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杜娟埋怨何伟“成天不上班,在家无所事事,吃软饭”。何伟恼羞成怒,大发雷霆,恶言辱骂了妻子杜娟。杜娟赌气便离家出走了。何伟嘴硬道:“走就走,走了就永远不要再回来!”很快,一个星期过去了,杜娟果真没有回来。何伟着急了,便上岳父家询问杜娟下落,准备接其回家。
杜洪波心疼女儿,便口头教训何伟,但却不告诉何伟女儿的去向。何伟性急便与岳父争吵了起来,杜洪波激动之下打了何伟一耳光,何伟因冲动失去理性,毫不迟疑、本能的一拳还击,打到杜洪波的鼻部,致使杜洪波鼻骨粉碎性骨折。后经鉴定,杜洪波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日前,公诉检察指控何伟犯故意伤害罪,依法提起公诉。营山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伟因家庭纠纷,导致其妻离家出走,在向被害人询问其妻下落时,未冷静处置,致使被害人受轻伤,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何伟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何伟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另本案系家庭纠纷矛盾激化引发,被告人何伟犯罪后与被害人杜洪波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并取得了谅解,杜洪波也请求不再追究何伟的法律责任。同时,鉴于被告人何伟真诚悔罪,其犯罪情节轻微,可不需要判处刑罚,故本院决定对何伟免予刑事处罚。(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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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6.2014 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