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持“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到银行办理业务不再难

21.01.2016  14:33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刘佳) 1月21日,记者从四川省工商局获悉,去年9月25日四川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截至去年年底,全省已发放“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61332张。而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群众反映的持“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到银行开户难等问题也已逐步解决。

据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处处长钟耘介绍,在改革实施初期,一些单位或部门并不认可“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有的银行要求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仍需出具组织机构代码证。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后,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不再发放。因此有群众反映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到银行无法办理账户登记。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工商总局两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有关支付结算业务管理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单位客户办理银行账户业务及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时,对已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企业)不再要求其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以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为准。

“两部门联合发文后,‘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改革之路会走得更加顺畅。”钟耘介绍,“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过渡期至2017年底,过渡期内,未换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仍可持原证照办理银行账户业务,但如果某一证照过期,则需要在换领新版营业执照后再办理银行账户业务。因个体户暂未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因此个体户办理银行账户业务时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即可,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办理银行账户业务时,按银行原规定执行。

通知》对企业银行账户的变更和销户也作了明确规定。企业换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应及时到开户银行变更账户信息,银行在检查时发现企业账户信息和现有证照信息不一致的,将及时通知企业办理信息变更。办理账户销户时,企业银行账户信息应与现在证照一致才能进行销户。

钟耘表示,工商部门将继续加强与质监、税务、公安等部门的工作衔接,优化简化工作流程,让“一照一码”营业执照领得快捷、用得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