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投入几十万 挖宝容易运宝难
2013年12月中旬,两台挖掘机开进宜宾长宁县桃坪乡,几天后水田被挖到了7米左右,且神奇般挖出了两吨左右的乌木。而桃坪乡发现乌木并非是偶然,而是有组织有计划的挖掘活动。宜宾的屏山县、筠连县、高县、江安县等近年来也曾先后发现乌木,每一次乌木的出现,都会引起不小的风波,且多起挖掘乌木事件均有外地人参与。
外地人为何知道宜宾哪些地方有乌木,为何能顺利与当地村民达成一致,挖掘乌木背后的利益到底有多大……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带你一起,揭开乌木“寻宝人”的神秘面纱。
操作链条盗挖乌木并非个案 已成周密链条
宜宾长宁掘乌木事件并不是偶然现象,筠连巡司镇、高县“犀牛池”等区县挖掘乌木事件,以挖鱼塘等理由为幌子,与当地村民签订了租用土地协议,并注明村民对挖掘出的埋藏物不得干涉,或直接在协议中说明是为了挖掘乌木。
谁从事?到宜宾挖乌木外地人多多有专业背景
外地人为何能准确找到宜宾乌木的藏身之地,为何能顺利与当地村民达成一致,从近几年乌木挖掘事件中,不难得到答案。
随着乌木价值的不断攀升,催生了一大批“寻宝”的公司或人员,也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链。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到宜宾专业挖掘乌木人员,大多数为乐山人,或是有乐山人参与其中,操作方式大同小异。
行内知情人士李明(化名)介绍,挖掘乌木队伍里面,有一部分是技术人员,他们具备地质构造方面的专业知识,获悉地质构造后,能初步判断地下是否埋藏了乌木。
谁牵线?找当地关系协调人负责租地和解决纠纷
大致分析判断后,乌木寻宝人便派出人员,携带一些专业的乌木探测设备,准确找出乌木的藏身之地。
紧接着,派出人员到当地寻找关系协调人、租用挖掘机、指挥挖掘和运输乌木等工作。同时,也有专业中间人为“寻宝人员和公司”牵线搭桥,从中分一杯羹。
到当地负责挖掘乌木人员,通常找一名当地人比较有“影响力”的人作为关系协调人,寻宝人会给其一些好处,或是采取合伙等方式,再由关系协调人牵头与当地村民签订租用土地协议,以挖鱼塘等理由为幌子从事乌木挖采工作,并负责处理挖掘过程中出现的矛盾。
怎么找?乌木探测仪网售10多万多销往四川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在网上查找了一番,乌木探测仪各式各样,售价在几万至10多万元不等。
网页上的产品介绍称:乌木探测仪使用方便,成像清晰,探测深度达数十米,探测面积可达10多公里。
随后,记者联系了一厂家客服人员,他表示乌木探测仪的准确率在80%以上,且销售得很好。这位客户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的产品价格为10多万元,主要销售的区域是四川和贵州,但大多数产品都是销往四川的,去年一年光他一人统计的就有几十台。
利益诱人成本高达数十万元 收益更大
从宜宾几起挖掘乌木事件中来看,挖掘乌木方协调租赁土地等事宜后,便在当地租赁几台挖掘机进场作业。
前期投入少则几万多达70万
曾参加处理乌木纠纷事件的一位相关部门人员王华(化名)说,一台挖掘机作业一天的费用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当乌木被挖掘出土后,当地村民获悉自家土地里挖出了“宝贝”,便会阻止。对于这种私自挖掘行为,当地政府也会立即介入,而调查处理事件需要数十天,被查扣的挖掘机也会搁置数十天,加上挖掘方付给村民的土地租赁费等费用,成本达数十万。初步估算,筠连巡司镇挖掘乌木事件中,挖掘方投入70万元左右,长宁桃坪乡挖掘乌木事件中,挖掘方投入20万元左右。
后期收益最高每方能卖80万
成都乌木博物馆馆长、台商卢泓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从上世纪90年代,他就从事乌木的收藏和保护。在他的记忆中,当时人们远没有现在这么重视乌木。
卢泓杰回忆,2000年左右收乌木大概就每方 600元,2001年就飙到2000多元,“随后一两年就 4000、8000、12000这样往上翻。”现在,乌木因其树种、年代和品相而价格不一,但较低的也是每方近万元,像保存较好的楠木属乌木,价格都在每方10万元左右,相比之前上涨了数十倍不止,有厂家的楠木乌木在网上开出了每方80万元的高价。
市场无序各种势力介入其中
“现在的乌木市场完全是无序的。”卢泓杰说,他已绝少到地方上收购乌木,不仅因为价格高,还有摆不平的地方势力。
卢泓杰说称,现在一条从产地四川到消费地北京、上海等的产业链已经形成,而在四川一旦发现乌木出土,就会有复杂的地方势力介入,各种乱象丛生。
纠纷不断乌木归谁?破坏的耕地谁赔偿?
乌木究竟属于那个部门管理,地下乌木究竟属于国家、还是土地承包者、或者是属于挖掘人员等主体所有?
权属不清遭遇多头执法困境
“事实上,每根乌木的出土都会引发一系列纠纷,权属纠纷,土地赔偿纠纷,多头执法的困境等等。”王华说,其实,对于当地政府来说,乌木寻宝人挖出乌木后,大都会带来一堆纠纷,让处理人员头痛不已。
王华介绍,筠连巡司镇发现乌木后,立即引发了一大堆矛盾。乌木不属于矿产资源,国土部门管不了;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2条的规定,森林资源不包括乌木,所以乌木也不属于林业部门管理;而是不是文物的鉴定标准为,是否是古人类活动遗留下的产物,乌木是自然形成的,不属于文物部门管理的范畴。最终,国土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对私自挖掘的乌木进行了处理。
追责困难当事人一走留一堆麻烦
而长宁的乌木出土后,村民认为乌木不应该属于挖掘方,阻止其运走;同时,村民私自把耕地租赁他人,违反相关法规,但村民的耕地遭到严重破坏,复垦矛盾突出。
挖出的乌木归谁所有?破坏的土地谁来恢复?除了这些纠纷和矛盾外,私自挖掘乌木的法律追责问题,也难以进行。
2012年,张某在筠连县巡司镇私自挖掘乌木目的落空后,为了避免执法部门的追责,张某一走了之,毫无音讯,给当地政府留下一堆麻烦,追溯打击源头难。
宜宾乌木被挖案例
2012年4月19日,乐山人张某与宜宾筠连县巡司镇烂田口的20户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协议,明确土地用途为挖掘乌木。
4月20日,在轰隆隆的挖掘机声中,一根根巨大的木头突然出现。经过测量,出土的乌木重约100吨,最长的有8米左右。
挖鱼塘作幌子
2013年12月中旬,宜宾长宁县桃坪乡的两个村民,在亲戚陈某的要求下,将4亩农田租用给陈某挖鱼塘搞养殖。陈某在付了4000元现金给两人后,要求两人无权干涉其经营活动。2月底,进场作业的人员挖出了2吨左右的“乌木”。
律师彭州乌木案原告代理律师:
为挖乌木破坏耕地系违法
租赁当地村民耕地挖掘乌木的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挖出的乌木应该归属谁?彭州乌木案原告代理律师张敏结合彭州乌木案,阐述了他的观点。
宜宾挖掘乌木事件中,卢某和陈某与当地村民签订了租赁耕地协议,并明确村民不得干涉租赁方在耕地上的作业活动。张敏认为,村民可以将承包地流转租赁给他人耕种,但变成以挖掘乌木为目的,实质上是一个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且无任何开采手续,这是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的行为,应当被制止和处罚。
归属土地承包者更为妥当
张敏介绍,彭州乌木案目前已中止,法院给出的原因涉及法律的适用,需要提请有权机关解释或确认。张敏认为,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乌木收归国有缺少法律依据,归属土地承包者更为妥当,土地承包者与政府达成一致的除外。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张勇 摄影报道
宜宾为何多乌木?
据资料显示,早期发掘的乌木(阴沉木)主要分布在四川四条大江及其支流区域,而宜宾地处三江交汇处正是乌木所在的核心区域。它是两千年至四万年前,古四川地域发生自然变异,一些埋入淤泥中的部分树木,在缺氧、高压状态下,细菌等微生物的作用下,经过数千年甚至上万年的炭化过程而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