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晚盗窃自贡两辆皮卡 两“90”后盗贼被判刑
12.01.2014 14:56
本文来源: Sichuan.Scol.Com.Cn
四川在线自贡频道消息(杨勇军 姜启明) 近期,四名“90”后年青人共谋要“干一番事业”,驾车从成都窜至荣县,一晚即盗走两辆皮卡车。近日,荣县法院审结了该案,一审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达权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5000元;判处被告人雷权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0元。
被告人李达权、雷权与李冬波、雷洪系同学关系,四人共谋要“干一番事业”。2013年9月14日,被告人李达权、雷权与李冬波、雷洪(均在逃)驾驶一辆黑色福特轿车从成都窜至荣县城区伺机作案。次日凌晨,李达权、雷权、李冬波、雷洪四人在荣县城区新生街将吴平中的一辆车牌号白色长城牌皮卡车盗走,由被告人雷权驾驶该车在荣县旭阳镇一公路旁等候。尔后,李达权、李冬波、雷洪一起又来到荣县旭阳镇“奥运绿洲”小区内,由李冬波、雷洪实施盗窃,盗走荣福军的一辆白色长城牌皮卡车,被告人李达权驾驶该车逃离现场。事后,被告人李达权、雷权各驾驶一辆被盗车与李冬波、雷洪一起到成都藏匿,由李冬波、雷洪负责销赃,赃款由李达权、雷权、李冬波、雷洪四人共同挥霍。经鉴定,吴平中的被盗车辆价值79810元,荣福军的被盗车辆价值73186元。
荣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达权、雷权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盗窃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李达权、雷权在作案过程中作用相对较小,且均自愿认罪,又系初犯,可酌情从轻判处。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以上人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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