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为民谱真情 高效执法获赞誉

29.10.2014  15:39

10月27日11时30分,德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化市场科接到广汉连山镇福寿村村民明再广的电话,称其轻信电台广告,在市区某药店为爱人购买了990元的药品“肝肾滋”治疗糖尿病,服用后血糖反而升高。而本人系双目失明,爱人患精神疾病,家庭生活非常困难。

接到举报后,市场科执法人员迅速赶到该药店进行调查核实,确认举报的药品是该药店销售,药品为合法产品,但对糖尿病无治疗作用,系商家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执法人员针对药店销售违法广告药品、营业员向糖尿病患者销售此药的行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说服药店负责人做出全额退款决定。

考虑到举报人夫妇均为残疾人,执法人员决定冒雨将退款送到其家中。经多方打听,于当天下午4点,在连山镇福寿村八社找到举报人明再广,将990元购药款交到其手中,同时,还向其讲解了识别药品虚假广告的一些常识,避免病急乱投医。执法人员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意识,获得了举报人的由衷感谢,明再广激动的说:“没想到一个电话,在短短几个小时内事情得到了这么圆满的处理,更没想到是会在家里收到了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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