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化解“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议 促进中巴两地企业化干戈为玉帛

10.07.2018  20:17

2018年7月5日,中国贸促会四川调解中心(四川自贸试验区调解中心)(以下简称四川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典型的“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议案件。本案当事人分别是巴基斯坦的石油开发公司和四川省的某石油工程公司,双方均属于其所在国在石油开发方面实力雄厚,影响力较大的知名企业,纠纷涉及金额高达2200余万美元。具体案由是国际工程款和独家代理费拖欠纠纷。


今年6月,巴基斯坦公司通过四川省贸促会驻巴基斯坦办事处,向四川贸促会请求协调解决与四川某石油工程公司之间长达10年之久的纷争,涉及工程承包项目方面独家代理协议、工程款、代理费以及海外并购重组等多个方面的纠纷。该案案情十分复杂,一是时间跨度长,从2005年到2015年,长达十年;二是法律主体复杂,涉及巴基斯坦两家石油公司和四川某石油工程公司及其并购重组的公司;三是法律关系复杂,涉及国际工程款的欠付,也涉及独家代理费佣金的支付,还涉及巴基斯坦法院的正在审理的诉讼案件;四是合同约定需要适用巴基斯坦法律,需要熟悉巴基斯坦的相关法律法规。


四川省贸促会领导对此案高度重视,指示四川调解中心进行跟进,妥善处理好双方争议。四川调解中心及时与中巴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征求双方调解意愿,请双方围绕诉求提供相关材料,按照调解规则,指定熟悉国际贸易规则和国际法律法规、经验丰富的2名调解员对该案进行调解。在调解员居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各自陈述诉求,提供事实和法律依据,据理力争,气氛友好。调解员根据合同约定,法律法规和基本事实,采取面对面、背对背等多种方式,为当事人双方理清事实,梳理法律关系,分析利弊,努力弥合分歧,寻找共识,最后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方案。经过近10小时艰苦的庭审调解,双方当事人各自做了让步,接受了调解员提出的将巴基斯坦法院审理的独家代理费和工程款欠付的诉讼案件等纠纷在此次调解中一揽子合并解决的方案,就工程款及代理费的支付原则达成了三项共识并形成调解备忘录。巴基斯坦公司特别授权代表当场表示在该案调解成功、纷争解决后,将立即撤回在巴基斯坦法院对四川某石油工程公司的起诉,四川某石油工程公司也表示不再就工程款欠付另案起诉巴基斯坦方的关联方。这场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两场旷日持久、耗时费力的纠纷在这次调解中得以休止,双方握手言和,对调解中心作出的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该案的成功调解,带来如下工作启示:一是建设“一带一路”,合作共赢是关键。通过调解化解对簿公堂的两个诉讼案件,让中外双方企业重回合作共赢局面,四川省贸促会以实际行动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合作共赢,共建“一带一路”的理念。二是深化“一带一路”,贸促系统大有作为。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持续深入,企业国际商事纠纷日益增多,商事调解机构在解决纠纷中的优势和作用得到进一步突显。四川调解中心作为纠纷多元化解专门机构,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改善我省的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四川开放型经济升级方面大有可为。三是改善营商环境,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是保障。调解解决国际商事纠纷,需要大量熟悉国际商事操作实务、精通国际商事法律、规则和惯例的专业人才,四川调解中心下一步将强化专业队伍建设,适应四川构建立体全面开放格局的需要。四是加强驻外机构建设,确保快速反应和工作落实。贸促会驻外工作机构是及时了解和收集国际商事法律纠纷、企业需求及其他商业信息第一手资料的重要渠道,下步要加强贸促会(国际商会)驻外办事处建设,充分发挥驻外机构的联络服务作用。


作为我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领导小组成员及国际商事调解工作的牵头部门,四川省贸促会一直以来积极致力于为中外企业化解商事纠纷,2017年成立了中国贸促会四川自贸试验区调解中心,专门服务四川自贸试验区建设,旨在改善我省及四川自贸试验区的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四川开放型经济升级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中国贸促会四川调解中心(四川自贸区调解中心)有效化解“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议 促进中巴两地企业化干戈为玉帛
2018年7月5日,中国贸促会四川调解中心(四川自贸试验区调解中心)(以下简称四川调解中心,该中心是省贸促会所属事业单位)成功调解了一起典型的“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议案件。案件当事人分别是巴基斯坦的石油开发公司和中国四川的某石油工程公司,双方均属于其所在国在石油开发方面实力雄厚,影响力较大的知名企业。具体案由是国际工程款和独家代理费拖欠纠纷,涉案金额2219.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