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外教杀害女学生案

25.11.2021  19:57

  原标题: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沙德·阿布杜梅亭故意杀人案

  2021年11月25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美国籍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Shadeed Abdulmateen,以下简称沙迪德)故意杀人一案。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被告人沙迪德与被害人陈某某(女,殁年21岁)相识后,谎称离异单身,与陈某某建立男女朋友关系。2021年5月下旬,陈某某向沙迪德提出分手,遭到沙迪德反对和言语威胁。同年6月14日21时48分,沙迪德将陈某某约至宁波市通途路清水桥路口公交车站附近见面,用事先准备的“勃朗宁”牌折叠刀朝陈某某颈部、面部捅刺、切割数刀,致陈某某当场死亡,随后逃离现场。

  庭审中,公诉机关、辩护人出示了相关证据,法庭为被告人沙迪德聘请了翻译,通知了相关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作证,沙迪德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及被害人亲属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沙迪德进行了最后陈述。开庭前,人民法院依照相关规定通知了美国驻上海总领事馆,该馆官员到庭旁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共2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此前报道:

   宁波外教疑因感情纠纷杀害中国女学生,被提起公诉

  来源:映象网

  2021年8月20日,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由公安机关于2021年7月23日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予以惩处。

   此前报道:

   [警情通报]

  经我局全力侦办,破获一起涉外刑事案件。6月14日22时许,我局接报:鄞州区通途路世纪大道附近树林中发生命案,一名女性被害。接警后,我局迅速开展工作,于次日凌晨抓获一名外籍男性犯罪嫌疑人。

  目前,该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我局刑事拘留。经依法调查,该犯罪嫌疑人供述因感情纠纷行凶,相关证据已固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鄞州公安分局

  2021年6月18日

   [警情通报]

  “6·14”涉外刑事案件发生后,我局迅速启动重大刑事案件处置预案,第一时间抓获犯罪嫌疑人。连日来,我局组织近百名警力在甬江沿岸10余平方公里范围内,地毯式搜寻被犯罪嫌疑人丢弃的涉案物品和作案工具。截至目前,作案工具及相关物品已被找到。

  上级公安机关对此案高度重视,全程指导案件侦办,检察机关已依法介入。我局将严格规范执法,确保办成铁案。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一直以来对公安机关的理解支持

  鄞州公安分局

  2021年6月19日

  来源:浙江检察

点击进入专题: 新闻热点精选

责任编辑:刘光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