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四川乡村振兴新法新鲜“出炉”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26.11.2021  09:01

 

  “现在宣布表决结果,赞成65票,反对1票,弃权1票,通过。

  11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四川在依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上有法来护航。

  四川是我国农村改革发源地之一,在40年来的改革历程中,取得了巨大成功和丰硕成果。当前,脱贫攻坚完美收官,农业农村改革进入深水区、关键期,但有关立法相较于乡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仍有所滞后,乡村振兴战略要得到顺利推行,“立法”必须先行。

 

靠前思谋,紧贴时代

 

  “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主任委员任晓春认为,将行之有效的政策以及“三农”工作、乡村振兴具体实践中的经验做法法定化,确保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稳定性、连续性,势必为乡村振兴战略在四川落地落实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早在2018年2月的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吕火明等14名代表便提交了关于制定《四川省乡村振兴条例》的议案。从必要性、原则、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提出要建立健全我省农业农村调控、巩固农业基础地位的法律法规,实现我省农业农村发展依法治农、依法建农、依法促农、依法兴农。

  “当时代表的提议主要包括产业支撑、培育农业农村经营主体和职业农民、完善三权分置制度,发挥科技兴农,加大乡村治理等。”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黄智刚谈到,吕代表等提出的议案立足实际,有理有据,为后面制定条例提供了有益思考。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谈及条例的重大意义,省农业农村厅厅长杨秀彬赞不绝口 。

 

切磋琢磨,落地有声

 

  “老乡,你们村上发展的啥产业?效益咋样?

  “作为村‘两委’的干部,身在基层,扎根基层,你们是怎么结合实际推进乡村振兴的……

  “有啥子意见,尽管提!”一年多来,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组织有关专委会、省级部门多次赴基层一线调研,实地考察乡村振兴推进情况,听取收集意见建议。

  “建议增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导、支持高等学校、职业学校设置涉农相关专业,鼓励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创业’。”结合科教兴国战略优势,有立法专家、部分地方人大建议在推进乡村振兴中,进一步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加强乡村教育、医疗、综合人才培育和高素质农民培育。

  “非常重要!”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田万国介绍,促进乡村振兴应当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促进共同富裕,“因此,集思广益必不可少,我们先后收集了来自各个层级上百条意见建议,逐一整理、逐一分析、逐一回复,确保条例真正实现为民代言、为民所用。

  据悉,2019年11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已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二审到三审,为何跨越了2个年头?

  “由于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要求,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法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促进乡村振兴的地方性法规。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同意,确定待乡村振兴促进法出台并就相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后再提请常委会进行第三次审议。”田万国说道,今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乡村振兴促进法后,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庚即对照乡村振兴促进法对《条例(草案)》进行逐条梳理、修改、完善。

 

内涵丰富,亮点纷呈

 

  “在《条例(草案)》修改完善过程中,我们始终注意做好三个衔接,即: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与乡村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相衔接,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衔接。

  提请三审时,《条例(草案)》共11章71条11000余字,包含总则、正文(涉及规划布局、产业发展等9大类)、附则3大板块,“经过多轮修改,丰富和完善了部分内容,如较之第一稿,我们单设了城乡融合1章条款,主要是突出深入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的重要性。”任晓春说,整个《条例(草案)》修改完善达百余处,从文稿逻辑到字句表述,再到标点符号,每一处修改都是千锤百炼、重重推敲,“最终是为了立足地方实际,突出地方特色,确保立法的科学性、准确性、可行性。

  《条例(草案)》结合四川实际,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聚焦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进行制度设计,立足科学性、突出前瞻性、强化操作性,针对乡村规划不合理、发展定位不精准、资源配置不协调、人居环境不美观等问题作出规定。

  “我们根据上位法对乡村地域范围作进一步界定,新增乡村包括涉农社区、农(林、牧、渔)场等。”审议时,省人大法制委对照条例内容,一一作了详细说明,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农技推广和农业机械化,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等等,条例给出了推进乡村振兴的组合“妙招”。

  加强乡风文明建设也是特色亮点之一,《条例》明确提出要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引导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实现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根据上位法,《条例》将第五章名称‘文化传承’改为‘文化繁荣’。”田万国解释道,看似“两字”之差,实则体现了文化振兴的重要性,不仅要“传承”,更要使其“繁荣”。

  “要依法推进乡村振兴,强化规划引领、分类指导,协同抓好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基层治理等工作,促进产业振兴和共同富裕,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铭晖表示,要切实推进乡村振兴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及人大代表作用,为乡村振兴贡献人大力量和智慧。

  从平原到山区,从城市到乡村,作为群众的“贴心人”“代言人”,全省各级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在乡村振兴进程中将持续发光发热,共同推进新时代新征程上的日新月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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